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50名,其中长沙县中医院16名,长沙县星沙医院3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县内医疗卫生单位纳入编外管理人员和编内人员不得报考;
(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1日(每天8:30-17:30);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以及《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地点:设在各报考单位内,分别为长沙县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和长沙县星沙医院十楼院办公室。
3、注意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根据《2017年9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9:00-10: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后根据招聘职数2:1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务能力考察人员,参考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业务能力考察。
(三)业务能力考察
入围业务能力考察的考生在所报考岗位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期为5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根据招聘职数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考察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各报考单位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派遣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员待遇
按照长沙县卫计系统新进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人事档案委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
七、咨询电话
0731—86706036(长沙县中医院)
0731—84010290(长沙县星沙医院)
附件:
1. 2017年9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长沙县中医院
长沙县星沙医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