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巩义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 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7:20。
集合地点:巩义市金汇时代广场(巩义市贝克大酒店对面)。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自备体检费200元。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主动接受证件查验。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3、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机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全部结束离开时凭证件有序领回。
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直接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经工作人员确认并宣布可以离开时,考生方可取回代保管通讯工具,自行离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