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7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有街道、社区、企业工作经验,基层党务工作经验和社工职称者优先。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2014年10月11日前转正。
6.专业要求:社会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等专业毕业。
7.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各行业党务人才,年龄可放宽,但须党龄10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5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
10月11日-10月13日在长春人才网(http://www.ccrc.com.cn/)和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ckc.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宽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座大厅。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相关事项,打印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红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党务工作常识、公文写作为主,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时间10月21日,面试时间10月26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政审。由考生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到岗试用,由区委组织部派遣到相应的工作岗位,聘用人员与派遣岗位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如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出现空缺,或确有工作需要,经研究可在参加考试且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上述人员可根据省、市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政策,纳入招考范围。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2800元、月全勤奖2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组织部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