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20名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14名,辅警6名。
一、报考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辅助文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辅警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应聘者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驾驶车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参加体能测试;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专业不限,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
6.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香洲区人民法院5楼507办公室(翠景路83号),工作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现场报名需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后打印签字,并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计生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后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xzfayuanzgk@126.com中,有关证明材料考试时携带并交给工作人员。
3.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询: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询。通过的,可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
(1)书记员岗位: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20分、计算机速录测试40分、面试40分。
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基础法律知识、法律语言书写与表达。
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2)辅警岗位:报考该职位人员应通过用人单位组织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2017年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具体项目有4*10折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hxzcourt.gov.cn/)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咨询电话: 2610810(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