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岗位(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保障房建设管理岗位:参与本市保障性住房与旧住房修缮工程项目计划、实施与推进的全过程管理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二年以上本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或旧住房修缮项目的计划、实施管理经验,熟悉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规章、流程与协调机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报名条件与审核参见统一考试简章。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并设置最低面试入围分数线。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月24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3193188*20023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