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物业管理事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投诉、招投标、应急维修、呼叫平台、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以及授权公房资产监管、住宅小区绿化、白蚁防治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岗位,职数1名
2、综合文秘岗位,职数1名
3、维修资金监管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详见计划表)
1、招聘职位说明
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负责大数据分析、应用和信息化项目推广培训,协助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综合文秘:各类行政文件的起草、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等工作。
维修资金监管:负责售后房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物业管理信息化推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有管理经验、熟悉信息化项目管理知识。
综合文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学、经济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熟悉公文写作和综合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有从事文秘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经验优先。
维修资金监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经济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了解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有一定的沟通、管理能力,有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24日16:00,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2、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
委托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具体实施。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老师
邮 箱: nora_7@163.com
联系电话:63193669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