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人员编制由实名制改为备案制。我院通过县编办的审核,县政府同意。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共8个,共21名。报考条件见《宁远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本县现卫生院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执业资格证书(有资格要求的);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⑤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准考证。
(3)开考比例:本次开考比例1:2(临床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均实行百分制。
①专业技术人员以临床技能考试和面试为主;
②财务、信息、文秘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时间:2017年11月2日9:00 -11:00
(3)地点:
①财务、信息、文秘笔试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大会议室。
②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11月3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个别紧缺专业(麻醉科、儿科、影像、B超、临床医师)可按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民医院组织进行,县卫计委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医院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以及拟聘人员愿意服从医院临床专业科室调配后,按程序办理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聘合同期3个月,试聘期间如违返合同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按合同规定解聘,试聘合格的续签三年聘用合同,无资质人员三年内必顺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如三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按合同解聘。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咨询电话:13037479108(蒋) 13874357989(欧阳)
0746—7325143
1、宁远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宁远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4、诚信承诺书
宁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临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