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字材料写作人员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文字材料写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文字基础好,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公文写作经验;
2.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写作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责任心。
(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5至40周岁(专业技术高级可放宽至45周岁);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大专),专业为土建工程类相关专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邮箱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10月24日;
2.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jzgwhtdkfzx@szgm.gov.cn,联系电话:88211487,黄小姐。
(二)所需材料(扫描的电子版)
1.《公开招聘报名表》(表内要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见附件1;
2.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3.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2,已婚已孕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3,在资格审查及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但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与岗位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写作人员要求提供撰写过的公文材料)。
以上第2项及第5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表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面试
(一)采用面试的方式,按最终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员,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人员经审查或公示没有投诉的,由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委托专业化社会机构与录取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
面试通过者到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