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三角镇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共25名雇员,其中文职人员4名、巡防队员13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文职人员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4. 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5、公安、司法、法律、文秘、新闻或中文专业人员,有作品在省、市报刊、媒体发表的,可放宽至其他专业。
(二)巡防队员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4、男性,18至30周岁,身高1.68米以上。未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持有摩托车驾驶执照,有警务辅助工作经验优先;
5、三角镇本地户籍人员,条件放宽到高中学历;
6、退伍军人条件不限。
(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4. 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5、公安、司法院校刑事技术或相关专业毕业,曾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可放宽至其他专业。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福利待遇
符合条件聘用的雇员,经试用合格后正式聘任,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薪酬福利待遇按照三角镇雇员相关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本人亲自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驾驶执照及退伍军人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39号公安分局四楼政工监督室办公室,联系人:杨文海,咨询电话:0760-23185008。
四、考试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后,择优录取。报考文职人员岗位未被录取,但身体素质过硬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巡防队员类别录取。
本公告涉及内容由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