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及服务年限
(一)招聘人数:9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招聘后需在韶关市武江区检察院服务满三年。
(二)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限韶关户籍(本人、配偶、父母其中一方为韶关户籍均可)。
二、报考条件
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六)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sgwjq.gov.cn/plus/list.php?tid=15)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需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1楼大厅)地址:韶关市武江区韶关大道西联隧道旁。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电子照片彩色打印)。
4.报名需提交材料:⑴报名表原件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照片背面签名);⑵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⑶其他证件原件(如现工作单位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等)一份。
(三)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按实际入围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电话:0751-8550166。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每月33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出差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②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④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⑤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⑥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查询渠道为: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sgwjq.gov.cn/plus/list.php?tid=15)。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751-8550166、0751-8550168
18128918596、1812891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