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受理范围:
奈曼旗教体局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符合办理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职工及户籍是奈曼旗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7日,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可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日—10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7:30(期间周六日休息)。
3.现场确认地点: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华明物流园内)。
4.体检时间: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为11月17日早8:00。
5.体检地点:奈曼旗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
6.非师范类认定者说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咨询电话:0475-4213633,15147029120。
二、上报材料的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正反面打印,并本人在指定处签字);另交标准规格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另外再准备一张照片用于体检。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入学信网打印,备案表中带有二维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后手工填写加盖鉴定单位公章。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其他材料: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高校学生成绩单;对于后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
三、认定工作要求
1.本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补报,逾期不再受理认定材料;确认点填写错误,将不予受理。
2.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语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为做好我区试点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中国足彩网: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中国足彩网: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5.请各位认定者关注奈曼旗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查看体检及说课须知。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现场办理。
六、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使用申请人信息填写页面按钮(信息提交后,此按钮方可在页面左侧出现)打印。
九、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同时提供报名时上传照片相同版的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须知
一、体检地点:奈曼旗人民医院体检科。
二、体检时间:2017年11月17日(周五)上午8:00—11:30。
三、体检前准备工作:
1.体检前三天少食高脂肪食物、不饮酒,体检当日不进早餐。并且做好个人卫生。
2.体检时女性如果是月经期,向医院告知。
四、体检流程:
1.参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在体检当日到旗医院体检科领取体检表。
2.所有项目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工作人员。
五、体检注意事项:
1.所有受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请严格遵守规定的体检日期及时间,过期不检。
2.请妥善保管《体检表》,丢失不补。
3.各项体检报告单个人均不得带走,体检科统一收取。本次体检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
体检费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