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邱县经济开发区力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择优选聘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择优选人、人岗相适原则,打破身份、资历限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会干事的人有舞台。
二、择优选聘岗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
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经济开发区招商合作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三、资格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邱县科级干部报考,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和社会人员报考,户籍不限,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党绝对忠诚,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良好。
2、工作能力较强。具备胜任选任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谋划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
3、工作事业心较强。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严守工作纪律。
4、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创造性开展工作,敢于担当,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工作成绩显著。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坚持廉洁自律。正确行使职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到邱县振兴路东段市民中心152室领取填写《邱县经济开发区择优选聘管理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学信网相应学历电子备案表,本人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蓝底近照5张。
选聘岗位和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核减该岗位选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出现面试人选不参加面试的情况时,不再进行递补。规定比例内笔试成绩出现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测试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5、组织考察。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深入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人选聘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6、县委研究。将符合选聘相关规定的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7、公示和聘用。对拟选聘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邱县经济开发区按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
五、管理方式
1、实行岗位聘用制度。经济开发区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聘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续聘的原则上予以续聘。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为部门正副职,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的,经县委研究,纳入相应科级干部管理;社会人员竞聘为部门正副职,享受相应科级干部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人员双轨制管理。(1)聘用的在编人员,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保留身份、级别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晋级、工资调整手续,在调动、退休、参加社会保障时按档案身份办理。(2)聘用的社会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邱县经济开发区工作。
六、本公告由邱县经济开发区、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