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高层次人才需要,经县政府批准,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数量
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各选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康保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选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krsj.gov.cn);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
三、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尚未正式派遣的毕业生;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复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康保县社保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于报名时间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五)政审
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其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最短为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县人社局办理解聘手续。
五、监督管理
选聘过程在康保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纪检委全程进行监督,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监督举报电话:0313-5512502
康保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