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为:按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同一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排序,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同时公布。面试结束后将公布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半年报名时未打印的考生可于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录省政府网、省公务员局网招考招录栏目从“我要报名”窗口登录打印上半年省考的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3.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5.具体职位要求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6.面试资格复审须留存考生本人有关信息,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归口分别组织实施报考本市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省级部门和省垂直管理系统的职位报考人员由相关省级部门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附表2。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