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以下岗位均以购买服务方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
1、法制岗位1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专业。
2、物业管理办物业行业管理岗2名:性别男,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汉语言文学、社会学或物业管理专业,有驾照优先。
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二)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不予报名的情形:
1、犯有严重错误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试岗;
(三)体检;
(四)试用、录用。
三、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表(见附件1);
2、一寸彩照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并打印出);
6、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本子上所有家庭成员均要复印,集体户口除外);
7、计生证明;
8、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注: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复印件(验原件),并在录用前提供学历证书。
四、报名方式
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bazjrlk@baoan.gov.cn,邮件格式“姓名+学历+岗位名称”;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0755-27871151(温小姐)。
五、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应聘岗位已满,报考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