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合同制消防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锦州市非农业户口(包含凌河、古塔、太和、滨海、松山五个城区,及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截至报名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2、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4、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6、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均可报名。
7、合同制消防员限男性,年龄18-30岁,身体健康,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初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锦州滨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贺兰山路1-19)。
2、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由锦州滨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对报名者进行逐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公益性岗位合同制人员:1、工资每月2500元。2、每月安排10天休息。3、缴纳五险。4、工作期间有单位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
四、其他
初审合格者由锦州滨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进行统一体检,政审、体检合格后将受聘人员签订合同,本次招聘公告由锦州滨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389839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