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人员15名,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州国土资源信息管理中心2名;
州不动产登记中心5名;
州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8名。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干部。
驻村第一书记参加考调的,仍要继续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直至任期结束。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考调。
2.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告方式
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及凉山日报上发布(http://www.lszpta.gov.cn/);其他考调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凉山州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lszlr.gov.cn/)上发布。报考者应及时 、主动到凉山州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考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考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周五 )。
报名地点:凉山州国土资源局人事科(309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 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编制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不能聘到原岗位的同意低聘承诺。公务员(参公人员)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
6.其他与岗位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考调方式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州国土资源局考调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
2.笔试
笔试用闭卷方式进行,合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30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30分)、“两学一做”(5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以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额,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凉山州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七)试用
考试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相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本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69340、2168485
监督电话:0834-2170936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