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站所工作不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目前乡镇事业站所编制空余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计划竞争上岗聘用一批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现将聘用简章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及计划
本次竞争上岗聘用对象为曾参加2002-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的下岗分流人员(含原桃源县乡镇农机管理站改革下岗分流人员)。招聘计划总共10名。具体见计划分配表。
二、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个人未曾受到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5、2002年以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6、近三年未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7、身体能够胜任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11月20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电话:6622311。
3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持《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方可报名。
4 、领取《准考证》:报名者11月27日至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1 、初审:报名者需在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taoyuan.gov.cn/category_49/index.aspx)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并逐一到现居住或工作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对其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最后到原下岗分流乡镇加盖党委公章以确定下岗分流人员身份。报名时须持该表方可报名。
2 、复审:县机构改革办、县招考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聘用程序
聘用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填报志愿、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各聘用开考比例按照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
(一)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9日,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查分时间:11月30日上午8点—12点。查分需由考生本人在指定的查分时间段内向招考领导小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招考领导小组受理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查分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考生自行到报名时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的网站上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程序如有不合格者,出现聘用计划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五)填报志愿。 考察合格者方可填报意向乡镇及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有聘用计划的乡镇站所。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桃源新闻网(桃源政府网)和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的,视同为自动放弃,由拟聘用对象写出文字性放弃书或经公示后视同为其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人员今后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乡镇站所补员考试。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领导,全力配合。成立县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招考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 、强化要求,规范政策。对重新聘用上岗人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坚持做好以下工作:
①新上岗工作人员属于2002至2004年乡镇事业站所改革中置换身份并领取了补偿金的人员,在规定的上岗时间前应全额上交补偿金,在规定时间不上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相关部门凭上交补偿金的收据方可办理手续。
②新上岗人员工龄和档案工资的核定按现行政策进行认定办理。
3 、严格监督,严肃纪律。 由县人大、县纪委、县政协等部门对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