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窗口业务受理辅助文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主要从事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入管封存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各类提取业务初审(接单)、贷款业务初审(接单)等工作。
工作地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辅助文员21名,其中市区各管理部(远郊区除外)19名,金山区管理部1名,嘉定区管理部1名。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平均月收入约5000元。
四、招聘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善于学习,有进取心和钻研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没有违法犯罪或者其他不良记录;
8、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步骤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1月8日之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员工应聘表》(要求含本人照片,并以“姓名+公积金中心+应聘区县”的形式命名),将word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guyuan@shrc.com.cn。经择优筛选,开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积金业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32511372
监督电话:63843088-5123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派遣制员工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