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优化边检警力资源配置,更好地履行边检机关职责,服务珠港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9月组织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后,现继 续面向社会公开补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简介
珠海边检总站是由公安部垂直管理的正厅局级单位,主要承担珠海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监护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等职责,囊括海、陆、空边防检查 工作任务,是一支重要的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总站下辖拱北、九洲、横琴、湾仔、高栏、万山、斗门、茂盛围八个正处级边检站。2016年,总站共验放出入境旅客约 1.36亿人次。
二、招聘概况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拟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约150人(最终签约人数以实际需求为准)。其中绝大部分为勤务辅警,小部分为文职辅警。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珠海边检总站各单位工作。
(二)工作职责
勤务辅警主要负责协助边检民警开展口岸巡查、咨询引导、口岸限定区域监管、车辆船舶监护等工作,限招男性;文职辅警主要负责协助边检民警从事行政管理、 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较适合男性。
(三)工作地点
综合考虑用工单位需求、岗位实际、辅警意愿及居住地,将辅警分别派遣至珠海边检总站机关及下辖各边检站,分别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总站机关、拱北站、港珠 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边检查验机构、九洲站、湾仔站、茂盛围站)、横琴新区(横琴站)、斗门区(斗门站)、金湾区(高栏站)、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站)。
(四)工作时间
根据所在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主要有勤务排班工作模式和每周固定双休工作模式。部分单位及岗位需24小时轮班或夜间执勤。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报考者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 有公检法司辅警工作经验、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具有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类、新闻宣传类、英语等资质证书或专业背景)。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6、五官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以最终体检结果为准);此外,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需用工单位提供住宿的,或服从用工单位内部岗位调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者留党察看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约4000元,根据岗位不同略有浮动。加班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从优保障食宿;
(三)在岗工作期间,按照总站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四)配发工作服装鞋帽;
(五)每年提供免费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通用技能水平;
(六)表现优秀的辅警,今后可按照一定比例转为总站直接聘用辅警。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总站民警职位的,依据未来国家政策法规给予适当照顾。
五、招聘流程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应聘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电子版,以及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内页、毕业证和学位证(退伍证)、职业资格 证书、在职证明或真实工作证件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将被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2、所有应聘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此邮箱:nfzhbj@zh-hr.com(需注意,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姓名”,如“勤务辅警张三”或“文职 辅警(行政管理)李四”),简历投递成功者将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曾于上次招聘期间向bianjian2017@163.com发送过符合要求的应聘材料的人员,需在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重新发送。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日中午12:00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投简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根据各岗位实际需求人数择优邀约,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择优邀约参加我司组织笔 试、面试的名单将在“珠海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并于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具体考试信息,请留意邮件或短信。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 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经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或欺诈、隐瞒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 公开招聘的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着重考察报考人员基本文化素养和常识。
笔试时间暂定11月11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以及报名邮件中的所有资料(纸质版),其中报名表“本人承诺”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参加面试的顺序由报考人员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时间暂定11月11日(周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测分数线。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 制,进入体测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体测不合格的, 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时间暂定为11月12日(周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 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暂定为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具体时 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不得报名情形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到总站各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 表现不合格的,无条件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六、弃权处理
已通过体检、体测但自动弃权,或已签约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珠海边检总站各类劳务派遣制 工作岗位。
电话咨询:0756-8582209;
0756-8166220、0756-8166205。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