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2017﹞5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高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并加入江苏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联盟,医院内设有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分站。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130余张,设有标准病区28个,有3个分院和2个门诊部。医院年门、急诊工作量134万人次以上,年收治住院病人4.1万人次以上,年手术量1.6万人次以上。医院高度重视业务技术建设和专科建设,拥有2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呼吸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近年来,医院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拥有在职职工1886名,其中卫技人员1594名;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235名;高级职称271名,中级职称480名。现易地新建的江宁区医疗服务中心,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原则设计建设,占地面积约141.0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3.62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500张,将于2017年底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jiangning.gov.cn:8080/)和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箱地址:njjnyyrsc@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南京市江宁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邮件接收截止时间:11月8日16:00)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11月10日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复审,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公开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冯要武
电话:025-52281873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87187233
江宁区卫计局人事科:025-52137900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28314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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