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7〕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附后)。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于2017年11月10日(8︰00—12︰00),到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东3楼3018室,联系电话0551-62603638)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1、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选调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方式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以当天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4人。考官针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根据规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为综合成绩。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安排。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有关规定递补。体检结果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网站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将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实施,由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3638
监督电话:0551-62602308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