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2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2年7月31日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录用调配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都必须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提交资格审查需要的真实、完整的证明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报到证(已参加工作考生复印人事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本人不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资格。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有关材料提供不完整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后,个别岗位因种种原因可能在本岗位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3365512
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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