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将面向苏州市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速录员5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市区户籍(学校集体户口除外),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至1997年10月31日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要求为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8(含)以上,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
5.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周六)9: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金储街298号)。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
(1)速录员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技能考试为计算机听打,播放一段时长10分钟的录音,语速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试分为技能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听打,播放一段时长10分钟的录音,语速8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和俯卧撑。
(3)按前两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政审、聘用
(1)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四、管理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按《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苏州市姑苏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85618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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