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粤委办〔2017〕2号)、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信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委办〔2017〕2号文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7〕92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明电〔2015〕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向全县招聘工作人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专职工作人员职责说明及招聘人数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对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订加强思想教育和各项工作的措施。
(3)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接待处理退役军人的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
(5)熟悉掌握《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6)做好文件、资料、书籍和来信来访的收集、整理、 分类、归档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共向社会公开招聘22人。
二、岗位待遇
由东源县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东源县民政局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专职人员招聘、分配等由东源县民政局统一管理,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实行由东源县民政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
此次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复退军人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为编外合同工,工资福利通过县财政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含“社保医保”)。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社会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4、男女不限,具有本县户籍,或父母中有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县,或配偶工作单位在本县(提供有关证明),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被辞退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的除外);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杨启才局长任招聘小组组长,李松华、张小华、刘淑花、何剑斌、李树华、诸健锋、俞志山任副组长。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邱敬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2、公告。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公告7天,从2017年11月 1日至2017年11月7日。报名时间为2017年 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毕业实习的要求学校提供相关证明)、退伍证、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单位证明和等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东源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东源县民政局统一组织。笔试命题、评卷由东源县民政局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笔试内容为计算机技能实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小组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划定。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1.5时不予开考。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位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统计出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聘用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东源县民政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面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2、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东源县民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2、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8831352。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方案由东源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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