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协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根据工作需要,市港澳流渔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职员。
一、招聘职位
文秘职员1名,主要负责单位日常公文处理、起草文件、撰写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正常履行职责。
2、应聘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专业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汕尾市区通港路西二巷八栋流渔大厦(联系电话:0660-3331321)。
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表格可从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4、报名材料
(1)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面试时均提交原件(原件退还,收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于面试前提供查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其空缺的名额依该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三)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采用月薪制,基本工资为3500元/月,按规定购买社保,其他补贴及工资浮动按协会同类人员执行,按现有发放情况,月综合工资5000元左右,合同期限3年,不安排食宿,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协会负责解释
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协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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