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顺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护士15名:
1.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工作。抚顺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3米以上,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护理(助产)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4)曾被医院辞退的不予报名。
2.报名资格与审查
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须填写《抚顺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登记表》,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医院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医院将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面试用时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基本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4.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院局域网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审批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联系电话:抚顺市中医院人事科024-52781416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3:30—16:00
四、报名地点:抚顺市中医院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