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43号)有关规定,现将报考省委统战部、省黄埔军校同学会职位的考生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为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东331室)。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职位专业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并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证明。
(4)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提供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证明。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省委统战部(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7点40分前报到,经核验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当场宣布成绩。面试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依合成后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省委统战部和省黄埔军校同学会职位各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委统战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情况和廉政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建议人选,经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委统战部网站和 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统战部领导下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接受组织、社会和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 0551—62700331
监督电话: 0551—62609436
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