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遴选4名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乡镇及县直部门在编在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在乡镇工作不满五年的;
4.正在县内各单位挂职的干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试用、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26363191;传真电话:26363199)。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实绩评价、部务会成员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绩评价占20%、部务会成员综合评价占20%计算总成绩(即: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绩评价×20%+部务会成员综合评价×20%)。
能力测试各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场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其面试成绩。
3.实绩评价。入围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抽签时提供个人近三年工作实绩报告(本人手写,字数2000字以内,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附个人获奖证书等实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实绩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以百分制实行量化评分。
4.综合评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综合参加面试的人员各方面情况,对其进行评价,评价以具体分值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
(五)考察试用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县委组织部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察情况,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4名拟调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以抽借调方式试用三个月。
(六)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