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兴化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同意认定吴汉菁等41名同志具备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3242833。
附件:兴化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表
兴化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7日
易贤下载网:泰州市兴化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