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部分贫困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按照就业援助有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健康扶贫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白湾子镇、新安边镇、砖井镇、张崾先镇、姬塬镇、杨井镇、红柳沟镇、樊学镇、堆子梁镇、冯地坑乡、学庄乡、盐场堡镇、郝滩镇等13个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员。
三、招聘对象
参加“2017年定边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且报考西医临床岗位和中医临床岗位未被录取的定边籍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确定拟聘初选人员
根据“2017年定边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从报考西医临床岗位和中医临床岗位未被录取的定边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0名为拟聘初选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同等条件下定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然后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并列的,全部确定为拟聘初选人员。拟聘初选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二)体检
对确定的拟聘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定边县公开招聘健康扶贫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管理办法
(一)岗位性质:
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鼓励聘用人员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必须服务组织分配。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县人社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当定边卫生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劳务派遣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部解聘健康扶贫员。
3、聘用人员实行“乡管村用”,即:乡镇卫生院将聘用人员派驻到本乡镇贫困村卫生室工作,但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等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人员待遇:
健康扶贫员工资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工资的申请发放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并按月足额支付聘用人员应得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2017年定边县公开招聘健康扶贫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