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港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具有新港镇户籍或在本镇内生活2年时间以上。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水平。
2.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为25周岁—40周岁(即1992年11月15日之前出生和1977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三年以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镇政府三楼组织办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30日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同底照片2张,在报名处填写《人事基本情况登记表》。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需真实有效,镇后备干部招聘领导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后果自负。
三、考试要求
1.笔试。报考人数按每个职位不少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职位数不少于1:2的比例参加面试。
3.成绩汇总。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前四名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镇组织人员进行考察,报镇党委研究决定。
在招录过程中,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造成缺额,将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招录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查实后不属实的予以试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待遇参照现行村一般干部标准确定;考核不合格的,则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继续办理聘任手续。聘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工作的情况发生,即予解聘。
咨询联系电话:7332427 联系人:徐 燕
监督举报电话:733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