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财政信息中心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
岗位职责:从事智慧财政、大数据分析等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三、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交流、协调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投递报名表(附件2)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表投递到邮箱:xxzxhr@szfb.gov.cn或renshichu@szfb.gov.cn。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验证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电子版和报名表。
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6日。
(二)面试。
1.我委通知已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首轮面试,具体以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时请携带所有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
2.经首轮面试筛选,根据岗位报考人员首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序排,按1:3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如果首轮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不足1:3的,则按面试合格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
3.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如果第二轮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不足1:1的,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三)体检。
由我委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深圳市财政信息中心工作。
五、工资待遇
提供与市场水平相当的工资待遇,具体面谈。
电话:0755-83938630、83938574,苏先生、王先生。
附件: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