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满足和服务于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根据工作需要,营口市公证处现对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公证辅助人员5名、办公室文员1名。
二、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忠诚、正直、诚信、担当。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公证员资格、律师资格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放宽到45岁),同等条件男同志优先聘用。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计算机专业,汉语言文学、中文、文秘、新闻专业等,具有从事法律服务、公文写作、外文翻译、金融、房地产、电脑软件、驾驶工作经验的优先。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报告),无不良嗜好。
三、待遇
试用期间每月1600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岗定薪每月2000-3000元,同时缴纳五险。
四、报名方式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30日,营口市公证处二楼办公室。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0417-6656052。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