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是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岗位,主要从事文字资料撰写及党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二、工作地址
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汉语言文学等文秘写作类专业学历或以上学历;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党务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2个月,实行试用期工资,按一级文员工资的80%支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公司一级职员的薪酬水平兑现待遇,年薪7-8万元(含五险一金);
2、工作及作息时间按市值机关单位执行;
2、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1、自荐报名:应聘者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写后,连同个人简历表、电子照片、身份证及毕业证扫描件等于12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569400588@qq.com。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后确定应聘者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若录用后发现资格虚假,一律取消录用。
3、笔试:以秘书岗考公务员笔试及公文写作相关内容为主。
4、面试: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名额视实际情况确定。
联系人:曾静静,联系电话:3937520。
附件:报名登记表
江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