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985工程” 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42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将于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赴华南师范大学高校师范与综合类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作为我区教育系统“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名。
2、“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30名。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历届生报名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正式聘用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10:3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高校师范与综合类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摊位(石牌校区)。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现场领取或下载附件2,建议提前下载填写并贴上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历届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学校成绩单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注:未能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不能取得考核资格);
7、暂缓就业的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以上资料现场审核后收取复印件,原件由应聘者领回。
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承诺:若被确定为考核对象,不主动放弃考核资格;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主动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以及不主动放弃体检、政审考察、聘用资格。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其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潮安区事业单位招聘的处理。
五、考核办法
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和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核对象,并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参加考核时需带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期5年,5年内不得调动,违约金5000元。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政审考察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计划生育审核等。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5811582。
附件:
1、《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2、《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985工程”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表》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