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留人社发﹝2012﹞70号)有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开展2017年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本次计划为党群口和政府口共计22个单位选调28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范围
各镇、紫柏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全额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均可报考。
教育、卫计系统的事业人员不在本次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除各职位(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外(详见2017年党群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或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为合格等次);
3、身体健康;
4、符合回避规定;
5、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服务期限未满的。
4、不符合财政供养顺向流动规定的。
(五)考察。通过走访、座谈了解人选的德才表现,按20%记入总成绩。由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核实,形成书面建议意见及考察得分,于12月26日前,按党群口、政府口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六)公示人员名单。选调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除临时性组织介绍信外,不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
(七)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使用意见报县人社局。经试用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薛小兵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巍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和选调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2017年党群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政府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3、《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留坝县委组织部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