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和《吴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办法》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吴桥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软件工程专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此次选聘面向全国选聘。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现役军人;
4.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26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桥县桑园镇长江路110号)
3、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吴桥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5、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选聘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局配合。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