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我校教学科研咨政能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专职教师8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语言文学、逻辑学、历史学、党史党建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科研咨政工作。
2.年龄、学历要求: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五、招聘教师待遇
(一)招聘教师待遇按照延市发〔2017〕2号和延市办发〔2017〕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单位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三)被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退还本单位提供的一次性安家费。
联系电话:0911-2383870 18691106111 党校人事科
联系人: 李戈
监督电话:0911-2381861 党校监察室
联系人: 包小娟
本公告由中共延安市委党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延安市委党校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