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总工会的一家事业单位,职责范围为承担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指导和监督全市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和政策落实。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部门内勤2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本部门文件收集、整理、归档等日常行政工作,做好相关部门和外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将上海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参加上海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截图、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27楼,上海市退休职工服务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并联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核实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笔试成绩以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为依据,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按岗位1:3确定的比例要求组织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人数,单位仍按招聘流程组织安排面试。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体检
按笔试、面试比例为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面试成绩需通过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报主管单位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单位统一组织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政审
由本单位组织阅档和背景调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7.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对拟聘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放弃的,由综合成绩后一名依次替补并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薪酬待遇、福利、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2561889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068号27楼
邮政编码:200041
上海市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