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且所在单位同意报名;
(四)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21日、22日、25日、26日。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8号环境监测大楼305室,联系人:谢颖嘉,联系电话:33049005)。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成立专家小组,专家小组出面试试题。符合条件人选参加面试(结构化)。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拟定12月底。
2、地点: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公布。
五、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由专人陪同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职位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有关说明
(一)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最终人选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确定,如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本次不予选聘。
(三)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