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2012年的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直医院和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这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其中县直医院55名、镇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参加报考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热爱卫生工作,爱岗敬业;
4、 2009年以来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2009年以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已在我县卫生系统正式就业的;(4)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使用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五个阶段来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为笔试;
第三阶段为面试;
第四阶段为体检、考核;
第五阶段为公示与审批。
第一阶段 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根据本简章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2012年 8月3日—2012年 8月14 日。公告及招聘信息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www.juye.gov.cn)、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juyersrc.cn)发布,并在报名地点张贴。
2、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2年 8月15日至 8 月 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巨野县人民医院(北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符合岗位条件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直接报考到单位及岗位;报考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按专业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按层次报考一个专业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
3、现场信息确认:
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现场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确认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5、注意事项:
(1)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考务费80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凭相关证明予以免费。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一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报名时须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系。
(4)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2年 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凭报名者身份证,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阶段 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 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实行封闭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专业知识、卫生类法律法规知识,按专业岗位分别命题。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并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和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及报名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第三阶段 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公示。
(2)被确定的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到县卫生局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证》。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证》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
(4)、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交纳面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收费70元。
(5)面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第三阶段 体检与考核
(1)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的人员:(1)笔试成绩高者(2)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者;(3)学历高者;(4)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者(5)省级优秀毕业生;(6)特困家庭毕业生。
(2) 体检时间、地点、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4)考核办法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写出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第四阶段 公示与审批
1、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和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及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对查实的问题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聘用方法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报考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在岗位计划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确认聘用单位。被聘用人员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纳入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招聘工作中由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将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8216027 8195186 8227819
监督电话:0530-8212813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 野 县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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