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人员比例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人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公开招聘岗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招考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选聘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推荐表》;报考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人口招聘岗位审核表》;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需提供《2017年延安市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审核表》。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职(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和事业单位选聘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职(岗)位需求确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1.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2.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70%;
3.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