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条件详见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 月 29 日至 31 日,上午 9:00-11:30 时,下午 2:30-5:00时。
2、报名地点
杏坛镇组织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27388011,联系人:陈先生。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免冠小一寸近照 3 张(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及相片恕不退
回)。《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中,“35 周岁或以下”是指在 1983 年 1 月 29 日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
四、考试办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分数线在评卷结束后划定。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招聘名额 1:3 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 50%、面试占 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由镇组织工作办公室确定,录用人员须达考试总分数线以上。对总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4、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以招录名额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不合
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5、政审
镇组织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6、考试、体检和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录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的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七、本招考办法由杏坛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杏坛镇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