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责
司法辅助职位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司法辅助性工作,以及事务性、辅助性司法行政类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职位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完成押解、看管刑事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审判、执行场所秩序维护、信访稳控、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法院和法庭日常安全保卫、安检巡查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职位人数
1.司法辅助人员11人;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1人,其中9名男性,2名女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踏实肯干,纪律观念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服从本院管理;
2.司法辅助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行政管理、财会、办公自动化等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司法警务辅助职位须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文体特长者、复转军人、有驾驶资格者优先录用;
3.司法辅助职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司法警务辅助职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得报考的情形:①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③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 shwk.hljcourt.gov.cn) 、望奎县电视台、我院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进入法院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望奎县法院工作,合同期为一年。视工作及政策情况续签合同。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由望奎县人民法院另行交纳)。
九、相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对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
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望奎县人民法院解释。
望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