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各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山东省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市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将于近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的人员范围
已参加教师资格“两课”考试合格并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师范类毕业生认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学科,也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二、测评分组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申请认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市区教育局具体承办”的方式进行。具体是: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受市教育局委托,由申请人员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其中,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的申请人员由奎文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滨海区、经济区申请人员由寒亭区教育局负责受理;峡山区申请人员由坊子区教育局负责受理。
三、测评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测评时间安排在8月13日—31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在此期间内自主确定测评时间。高中、中专段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评人员所需材料
(一)测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书参加测评。
(二)根据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为每人次180元。
(三)测评人员需自带备课教材。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测评教材为我市现行新课改教材高一课本(具体目录见附件一);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专语文、数学、政治、物理、音乐、生物、计算机学科使用高中教材;医学、机械、服装、制图、教育学等学科由申请者自带两套教材,在参加测评抽签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随机抽取其中一套提交测评专家(具体测评学科见参加测评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测评采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命题,申请者本人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题目。
(二)凡需参与本次测评的人员,请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因故未参加本次测评的人员,今年不再组织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评补测工作。
(三)参加高中、中专段测评人员的相关费用,请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收齐后,于2012年8月10日前统一交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
(四)请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并将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中、中专段申请人员信息(见附表二)汇总后于8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请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信箱:jingguangjin@126.com,联系电话:8792691),届时市教育局将派员参与指导、监督。
2.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表(待更新)
潍坊市教育局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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