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劳务派遣人员,其中讲解员10名、日常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二)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或劳动教养,没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三)讲解员10人(女性8人、男性2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身高1.75米以上,相貌端正,体态匀称,口齿清晰,标准普通话,亲和力强,善于沟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以下专业: 1.播音、主持相关专业,2.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导游、导游服务专业,3.音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4. 新闻类、中文类、师范类专业。
日常工作人员10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应聘人员限报考讲解员或日常工作人员一个岗位。
(四)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4月8日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3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月11日、12日在鹿泉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鹿泉区智慧城市建设指挥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不符合学历认证规定、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学历认定政策的不予承认)、讲解员岗位可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资质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公告,并通知本人(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名单的筛选原则为:
讲解员岗位:1.播音、主持、旅游相关专业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则资格证书较强者优先;3.有播音、主持、导游从业经验并获表彰证书者优先;4.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
日常工作人员岗位:1.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有大数据、云计算、数据安全等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则资格证书较强者优先;
其他条件一致则年龄低者优先。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在 4月20日,面试地点在区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通过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按所需人员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
(六)政审和体检
政审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常驻地派出所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协调办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凡政审、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区人社局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八)录用及待遇
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二)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82012247 8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