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学校确定了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
3.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4.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教师和教辅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5.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交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6.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8.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9.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辅导员岗位联系电话:0532-88957978
其他岗位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青岛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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