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经初审,现将刘楠楠等15名考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8月10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考生和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受理单位: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46-5623465
通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二路297号
邮政编码:257400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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