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和中国船舶总公司,船舶军工特色鲜明。1999年,由国防科工委划转江西省人民政府。同年,学校升格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院校。
学校是江西省第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江西省第一所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的高职院校、江西省第一所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的高职院校。2014年4月,学校和南昌航空大学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揭开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新篇章。
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设有濂溪、十里2个校区,建筑总面积42.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是江西省“文明美丽校园”示范高校、第一届江西省文明学校。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学校共有61个专业,其中5个国家示范专业,8个国防军工特有专业,7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8个江西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3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创新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船舶工程、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为主要特色,兼有经济、管理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在服务船舶军工行业的能力上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国足彩网:6月5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写、提供《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足彩网:上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所需材料(含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取得各类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jzrsc2335@163.com邮箱。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学校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3.单位地址及联络人。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邮编:332007)。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792-8262335。
四、招聘考核与资格复查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超过12人,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各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达不到12人,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与成绩计算
(1)各招聘岗位中的教师岗(即岗位名称注明“教师”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其中试讲的成绩权重为60%、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权重为20%、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的成绩权重为20%。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作为整体一起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2)各招聘岗位中非教师岗(即岗位名称未注明“教师”的)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其中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权重为70%、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的成绩权重为3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4.资格复查。对专业能力测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安排在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所需材料(含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取得各类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以上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学校统一安排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环节有条件不符者,在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或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下编、解除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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